组织机构
教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,负责全院教学业务、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。设有一名处长,三名副处长。下设综合科、教务科、教材科、教学质量科四个科室。
主要职责:
1.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计划,参与制订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,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、教学体制改革的意见。
2.组织制订和实施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、课程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运行规章制度,并组织检查执行和完成情况。
3.组织日常教学管理工作,负责全院教学资源的使用和调配;管理、分配专项教学经费;负责全院统一考试、各类竞赛。
4.负责学籍与成绩管理,审核学籍变动,审查毕业生毕业资格;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。
5.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管理,指导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、认证工作。
6.负责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,审核二级学院教师工作量、课时津贴发放。
7.制定专业建设规划,组织开展新专业、重点专业、特色专业建设。
8.制定课程建设规划,组织开展国家、省、学院三级精品课程建设。
9.制定教材建设规划,组织开展特色教材、校本教材、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建设,负责全院教材的征订、保管、发放等管理工作。
10.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,负责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、申报与管理,组织教学成果评审、鉴定与推广工作。
11.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生计划。
12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