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
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部),行政各部门(单位):
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项目开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,紧密结合我省实际,聚焦人社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。选题要突出创新性、针对性、前瞻性,注重实证研究,强化应用导向,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。
二、课题类别
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,申报选题可参考《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》(附件1)。重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,一般课题经费自筹。所有项目要求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申请,按要求通过结题评审后,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。
三、申报条件
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备副高级(或相当于副高级)以上专业职称,一般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中级(或相当于中级)以上专业职称。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,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厅级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。凡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我厅立项项目的,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。
四、申报程序
申报者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,做到规范、准确、齐全。申报材料须推荐单位签字盖章,统一填写汇总表,以电子稿形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。
项目申请人填写:经推荐单位审查合格、同意推荐并盖章的《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》(附件2其中盖章页以pdf扫描件形式提交)、《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活页》(附件3)。
五、申报时间
申报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,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科研合作处217,申报材料电子稿(以项目名称命名,其中附件2盖章页pdf扫描)发送至浙政钉徐老师,即日起至4月6日止。
附件1 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.docx附件2 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.docx附件3 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活页.docx附件4 课题申报汇总表.doc
科研合作处
2023年3月3日